立院三讀「行政區劃程序法」 明年7月1日前實施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行政區劃程序法」,明確訂立行政區新設、廢止或調整程序,擴大民眾、民間團體參與提案、決策。此外,三讀後所通過的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須於115年7月1日前實施...…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0-17 17:58:03 (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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