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完成修正 調整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基準容積2倍

為配合我國淨零排放、經濟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政策、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推動,台南市府完成「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於10月2日公告發布施行。此次同步修正調整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依都市更新條例劃定為策略性更新地區、單元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且採公辦都市更新者,獎勵後建築容積上限可達建築基地2倍之基準容積。…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10-14 15:16:00 (7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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