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要求中央擬定&執行疏散避難計畫 政院:依法屬地方權責

針對花蓮縣政府要求行政院擬定及執行「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疏散避難收容計畫」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13日晚間表示,核定地方政府災害防救計劃,依法屬於地方政府權責,花蓮縣政府所提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作為中央核定避難計畫的理由,應該是對災防法規範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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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花蓮縣政府要求行政院擬定及執行「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疏散避難收容計畫」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13日晚間表示,核定地方政府災害防救計劃,依法屬於地方政府權責,花蓮縣政府所提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作為中央核定避難計畫的理由,應該是對災防法規範有所誤解。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