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車禍「有停車沒禮讓」騎士抗罰敗訴 仍要罰1200

黃姓女子去年11月騎乘機車,行經屏東縣潮州鎮一處設有「停車再開」標誌的交岔路口時,未確實禮讓主幹道車輛,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警方依違規事實裁罰1200元,黃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已確實停車確認無車」,但法院審酌現場證據及影片後,認定其未盡停讓義務,判她敗訴。 《詳全文...》

黃姓女子去年11月騎乘機車,行經屏東縣潮州鎮一處設有「停車再開」標誌的交岔路口時,未確實禮讓主幹道車輛,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警方依違規事實裁罰1200元,黃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已確實停車確認無車」,但法院審酌現場證據及影片後,認定其未盡停讓義務,判她敗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