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發現手裡握著「公投票」被移送 檢察官不起訴台中男

回家發現手裡握著「公投票」被移送 檢察官不起訴台中男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今年8月23日同一天舉辦罷免投票、公民投票,霧峰區蔡姓男子帶著選舉通知書前往投票,在投票時,誤把同樣是白色的選舉通知書當作公投票,投入公投票匭,回家後發現手裡拿的竟是公投票,立即返回投開票所,仍被警方依法移送。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認為沒有主觀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10-03 20:08:00 (1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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