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竄改消費紀錄A走257元 代價被判刑3個月

男子阿茂(化名)今年4月間在超商擔任店員,卻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更改顧客的消費紀錄,並將257元現金放入自己的口袋,結果被抓包,因而吃上官司。新北地院法官表示,考量到阿茂已經認錯,也返還侵占款項,最終依犯業務侵占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詳全文...》

男子阿茂(化名)今年4月間在超商擔任店員,卻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更改顧客的消費紀錄,並將257元現金放入自己的口袋,結果被抓包,因而吃上官司。新北地院法官表示,考量到阿茂已經認錯,也返還侵占款項,最終依犯業務侵占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