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逾期居留者注意! 內政部新制今上路:自行到案罰鍰減半

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1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自114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鼓勵逾期居留者勇敢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早日返國。 《詳全文...》

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1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自114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台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鼓勵逾期居留者勇敢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早日返國。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