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你!苗栗縣長鍾東錦第二度財產申報不實 遭開罰72萬

監察院今(23日)公布第283期廉政專刊,包含各縣市首長,特別的是,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114年1月至 3月) 」部分,現任苗栗縣長、時任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再度因財產申報不實被開罰72萬,裁罰理由指出「應依規定據實申報財產,但申報109 年11月1日之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債權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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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23日)公布第283期廉政專刊,包含各縣市首長,特別的是,在「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114年1月至 3月) 」部分,現任苗栗縣長、時任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再度因財產申報不實被開罰72萬,裁罰理由指出「應依規定據實申報財產,但申報109 年11月1日之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債權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