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更換2F雨遮…工人出包「避雨效果0」! 屋主命修補被拒氣炸

桃園一名葉姓男子與某工程行簽訂承攬契約,進行更換房屋2樓的雨遮工程,未料黃姓施工人員因測量錯誤,導致結構無法密合,無法達到遮雨效果。屋主葉男雖令黃男修補,但卻遭到拒絕,因此憤而提出告訴,請求黃男加倍返還訂金、共3萬6000元。但桃園地院法官審酌,認為承攬契約當事人為葉男與該工程行,施工的黃男並非契約主體,無須負返還訂金的責任,因此判葉男敗訴。 《詳全文...》

桃園一名葉姓男子與某工程行簽訂承攬契約,進行更換房屋2樓的雨遮工程,未料黃姓施工人員因測量錯誤,導致結構無法密合,無法達到遮雨效果。屋主葉男雖令黃男修補,但卻遭到拒絕,因此憤而提出告訴,請求黃男加倍返還訂金、共3萬6000元。但桃園地院法官審酌,認為承攬契約當事人為葉男與該工程行,施工的黃男並非契約主體,無須負返還訂金的責任,因此判葉男敗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