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右邊行人卻撞到左邊 駕駛挨罰7200元喊冤仍敗訴

駕駛阿福(化名)今年1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萬華區一處路口,因未禮讓行人發生碰撞事故,挨罰7200元;他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當時有停下來禮讓右側行人,沒想到突然有另一名行人從左側撞上來。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認定阿福有過失,裁定駁回告訴。 《詳全文...》

駕駛阿福(化名)今年1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萬華區一處路口,因未禮讓行人發生碰撞事故,挨罰7200元;他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當時有停下來禮讓右側行人,沒想到突然有另一名行人從左側撞上來。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認定阿福有過失,裁定駁回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