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少女出遊舔胸猥褻!色男前科累累賠50萬盼緩刑 慘被法官打臉

桃園市阮姓男子於2024年間1月間,邀約一名未成年少女開車出遊,在龜山區某處山路上,無視少女反抗,先強吻少女再掀開其上衣,強行吻舔其胸部,對少女強制猥褻得逞,少女事後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阮男坦承犯行,法官衡量其有多次性侵前科,雖事後與少女以50萬元和解,仍對初次見面少女強制猥褻得逞,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仍可上訴。 《詳全文...》

桃園市阮姓男子於2024年間1月間,邀約一名未成年少女開車出遊,在龜山區某處山路上,無視少女反抗,先強吻少女再掀開其上衣,強行吻舔其胸部,對少女強制猥褻得逞,少女事後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阮男坦承犯行,法官衡量其有多次性侵前科,雖事後與少女以50萬元和解,仍對初次見面少女強制猥褻得逞,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