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一直由親哥哥自住且設籍 申報房地合一稅卻不符自住三要件 慘遭補稅百萬

老王在高雄三民區與鳳山區共擁有2間房屋,其中鳳山一間大樓3房一直讓親哥哥自住且設籍,老王持有鳳山大樓3房已滿6年,日前出售房屋後,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稅,並自行扣除自住房地免稅額400萬元後,以10%稅率申報房地合一稅60萬元,沒想到上週卻收到國稅局補稅單,以不符自住三要件,要求老王補稅140萬元,老王這下才驚覺,原來親哥哥自住且設籍滿6年,是不符合房地合一稅自住免稅額400萬元的自住條件!…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9-05 07:58:00 (8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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