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推修法廢勾串之虞可羈押 前檢察官挺:實務上沒有證人不說謊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刑事訴訟法》第93、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明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對此,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呂丁旺表示,所謂「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可以說是20世紀的遺毒,進入21世紀後,各種智慧型犯罪層出不窮,不能停留在以證人所說的話來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責,且訴訟實務上,會發現沒有哪一個證人不說謊的。 《詳全文...》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刑事訴訟法》第93、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明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對此,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呂丁旺表示,所謂「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可以說是20世紀的遺毒,進入21世紀後,各種智慧型犯罪層出不窮,不能停留在以證人所說的話來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責,且訴訟實務上,會發現沒有哪一個證人不說謊的。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