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賺5000元報酬 車手下場要賠505萬元

男子阿碩(化名)去年4、5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每次任務可獲得5000元報酬,他在同年6月依照指示向受害者收取505萬元現金,因而被受害者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認為阿碩與詐團彼此分工,共同不法侵害受害者的權利,最終判他應賠償受害者505萬元。 《詳全文...》

男子阿碩(化名)去年4、5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每次任務可獲得5000元報酬,他在同年6月依照指示向受害者收取505萬元現金,因而被受害者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認為阿碩與詐團彼此分工,共同不法侵害受害者的權利,最終判他應賠償受害者505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