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元代言保養品」殯葬男拍少女34張不雅照 賠18萬獲減刑

「10萬元代言保養品」殯葬男拍少女34張不雅照 賠18萬獲減刑
林姓男子欺哄未滿18歲的少女,可以10萬元代言保養品,並將少女帶到汽車旅館中拍下30多張不雅照片。少女察覺有異,事後報警,檢警逮捕林男,並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一審將林男判刑3年2月。上訴二審時,林男賠償少女18萬元,達成和解,高等法院二審因此減刑,改將林男判刑2年。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9-01 12:13:00 (1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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