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補學校電費 行政院:可用增加的統籌分配款支應

教育部不補學校電費 行政院:可用增加的統籌分配款支應
教育部規劃明年起不再補貼學校電費,引發地方政府反彈。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3日)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9條以及《國民教育法》第8條明定,轄區內的學校經費是地方政府的職責,中央政府視需要補助。過去中央財政有能力時,對地方教育經費大力支持;但因新版財劃法上路,地方政府已有充足財源支應相關事項,因此學校的水電費補助也應該回歸各縣市政府,可以用增加的統籌分配稅款支應。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8-23 16:41:00 (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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