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廂廁所勒脖性侵!男客2hrs硬上酒店妹3次 賠100萬換免囚

包廂廁所勒脖性侵!男客2hrs硬上酒店妹3次 賠100萬換免囚
台北李姓男子上林森北路某家酒店,叫了酒店公關琳琳(化名)坐檯,趁機在包廂內對她指侵,又尾隨她進廁所性侵,見琳琳要回家,李男假意攔停計程車送她回家,上車後卻要計程車開回他家,於住處再度性侵琳琳等逞,事後被琳琳告上法院。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李男犯行屬實,審酌他以100萬和琳琳和解,依李犯2個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徒刑2年,緩刑5年,並需提供220小時之義務勞務,參與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8-23 15:11:00 (8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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