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賣公寓換大樓 重購退稅竟沒退?專家揭「買高賣低」陷阱

根據《土地稅法》第35條針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後2年內重購土地,衡量出售舊自用住宅增值稅課徵,而影響其重購新自住房地的能力,為減輕其換屋負擔,有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但專家提醒,這裡指的是「土地地價而非市價」,當心若以市價「買高賣低」,恐無法享有退稅。…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22 14:21:00 (7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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