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為農地案件9月起將大清查 查獲未作農用或未限期恢復 再移轉時須課土增稅

農地地主注意了,視為農地案件各地稅務機關將陸續展開大清查動作!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將從9月起,針對原核准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視為農地)案件進行清查,如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所有權人務必要在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否則即使取得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該筆土地再移轉時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21 09:30:00 (7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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