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只賺500元急繳回 下場仍要吃10個月牢飯

車手只賺500元急繳回 下場仍要吃10個月牢飯
劉姓男子貪圖500元報酬,竟擔任詐團的人頭帳戶提領車手,去年12月間分3次前往銀行ATM提款,共計取得8萬元贓款,因而觸法。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0個月。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8-20 12:15:00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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