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租店面開檳榔攤卻發現是農牧用地 法官判地主賠償33萬

張姓男子以每月1萬6500元的租金,向林姓男子租用新竹縣一處店面經營檳榔攤,原本租賃期限從去年3月到2029年3月,但承租後卻發現該地屬於特定農業區,不得做為非農業使用,張男緊...…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18 16:11:16 (8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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