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酒店小姐開房間卻偷偷拍光光 判5月徒刑

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4、7月分別約了酒店小姐到某知名連鎖旅館「開房間」,卻未經對方同意,用手機拍下女方的裸體影像。事後被害人發現報警。台北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李男觸犯無故攝錄他人性...…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17 13:24:42 (3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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