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溺斃泳池 恆春鎮公所管理員過失致死二審判10月

屏東縣恆春鎮游泳池發生3歲女童溺斃案,負責監督的鎮公所陳姓管理員,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他不服上訴後,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從輕改判10月,並拒絕他請求緩刑。  判決書指出...…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12 06:56:08 (38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