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立院法制局報告》司院:大法官釋憲及裁判具憲法位階

「立法權不得逾越憲法及大法官解釋」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等人發佈專題報告,稱大法官解釋結果應不具憲法位階,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的必要,並主張「立法者主動重新立法以體現新民意」,司法院昨發表聲明強調,大法官解釋憲法及裁判,具憲法位階的效力,立法權不得逾越憲法及大法官…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09 05:30:00 (9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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