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指立法權不得逾越憲法及大法官解釋 藍委:大法官也不可以侵犯立法權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憲法判決對立法院的約束效力,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引起討論。司法院今天發表聲明強調,立法權不得逾越憲法及大法官所做的憲法解釋。對此,國...…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08 20:39:14 (7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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