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號內藏「免稅地」?他賣地多繳1萬土增稅 稅務局主動退還

新竹有民眾在處分一筆土地時,發現該土地具有雙使用分區,由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記載為「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而道路用地係屬於都市計畫劃設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依法可免徵土地增值稅,但各分區使用面積難以立即釐清,稅務局先行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同時請都市發展處協助辦…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8-06 23:11:00 (2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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