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同意出租!房東隔天反悔「你有養貓」 法官判加倍返還訂金

口頭同意出租!房東隔天反悔「你有養貓」 法官判加倍返還訂金
桃園一名朱姓男子113年5月透過仲介參訪一處擬出租的房屋,當天看完屋後房東許男當場同意出租,但因房仲未攜帶相關文件,因此先由仲介向朱男收取1萬元訂金,雙方再另約時間簽約,未料事後房東許男反悔,以租客朱男養貓為由拒絕出租。朱男因此提告,要求房東加倍返還訂金。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處許男除原本1萬元訂金外,需再另外給付朱男1萬元。可上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8-03 19:36:00 (93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