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前竹田鄉長傅民雄被告收賄200萬 法院一審重判20年

屏東縣竹田鄉前鄉長傅民雄2019年被檢方指控,他透過鄉內工程機會協助廠商得標並以此收賄,事件經6年多的審理後,屏東地方法院7月31日以《貪汙治罪條例》判處傅民雄有期徒刑20年、罰金200萬元、褫奪公權8年。對此,傅民雄堅稱自己沒有收賄、沒有貪汙,一定會繼續上訴。 《詳全文...》

屏東縣竹田鄉前鄉長傅民雄2019年被檢方指控,他透過鄉內工程機會協助廠商得標並以此收賄,事件經6年多的審理後,屏東地方法院7月31日以《貪汙治罪條例》判處傅民雄有期徒刑20年、罰金200萬元、褫奪公權8年。對此,傅民雄堅稱自己沒有收賄、沒有貪汙,一定會繼續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