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博愛座」從語言轉變到法律共識 《身障權法》修法帶來的革命

立法院於本月15日正式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明定將大眾運輸工具上的「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並刪除條文中模糊又容易引發爭議的「老弱婦孺」字眼,改以「其他有實際需求者」作為讓座優先對象。這一字之差的修法,實際上具有深遠法律意義。 《詳全文...》

立法院於本月15日正式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明定將大眾運輸工具上的「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並刪除條文中模糊又容易引發爭議的「老弱婦孺」字眼,改以「其他有實際需求者」作為讓座優先對象。這一字之差的修法,實際上具有深遠法律意義。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