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撿「回收價32.56元」電鍋送人 清潔隊員依5年以上貪污罪起訴

獨/撿「回收價32.56元」電鍋送人 清潔隊員依5年以上貪污罪起訴
北市環保局某區清潔隊的黃姓夜班清潔員,於執行資源回收勤務時,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帶回家確認可用,隔日轉送他人。雖該電鍋回收估價僅新台幣32元,仍因涉及擅自處分職務上持有的非公用私有財物被移送。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7-04 17:08:00 (7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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