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未農用無法取得這張證明 但符合這條件且這樣做 居然省50萬土增稅

老王日前出售1筆農業用地,因現況鋪設水泥供做停車場使用,無法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也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致須負擔高額稅金。但稅務單位受理申報後,主動查核發現,該筆農地前次原地價在89年1月以前,且於89年1月28日時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規定,即主動調高原地價至89年1月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因而讓老王省下5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負擔!…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7-01 15:40:00 (79 天前)
分數:- | 正評 0 | 負評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