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終結站》 攤商找錢再碰食物,可罰2億元? 食藥署:誇大說法

網傳內容: 食藥署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攤商找錢再碰食物,最高可罰2億元。 查證結果: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證,食藥署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裁罰基準是依據業者規模、違規次數等加權計算罰鍰金額,一般小型攤商不可能罰到這個金額。食藥署表示,修正食安法規,確實要求攤商應遵守相關規範、…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6-24 05:30:00 (8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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