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售土地竟低於公告現值3千萬?國稅局:無法舉「這些證明」將課贈與稅

有民眾出售土地,其成交價格竟低於土地公告現值?是否有內情?國稅局提醒,若納稅義務人能提供附近相同或類似用地於相當期間內的買賣價格、法院拍定價格或其他客觀資料,證明市價確實低於公告土地現值,且其成交價與市價相當者,得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課徵贈與稅。…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6-16 20:06:00 (1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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