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人員禁找錢再碰食 食安新制可罰6萬到2億

一邊收錢找錢,一邊處理食材,這是早餐店、小吃攤的日常,衛福部食藥署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昨天上路,要求從業人員調理食品時,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如稽查屬實,限期改正,若屆期仍不改正,將處以六萬元以上、兩億元以下罰鍰。


媒體來源:聯合 - 2025-06-05 00:00:00 (3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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