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購族買到「辦公室」新青安被退回 消保官:購屋前確認2重點

近日,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接獲民眾申訴,一位為成家初次購屋的首購族,透過仲介介紹一間可作為「住家用」的成屋,但之後向銀行申辦新青安貸款時,卻被告知因為該屋登記用途是「辦公室」而非「住宅」,故只能提供一般貸款,核貸成數僅65%,衍生消費糾紛。 《詳全文...》

近日,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接獲民眾申訴,一位為成家初次購屋的首購族,透過仲介介紹一間可作為「住家用」的成屋,但之後向銀行申辦新青安貸款時,卻被告知因為該屋登記用途是「辦公室」而非「住宅」,故只能提供一般貸款,核貸成數僅65%,衍生消費糾紛。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