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修法三讀!偽造車牌最重罰7.2萬 增3態樣可沒入車輛

立法院今(9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條文,若使用偽造、變造車牌,加重處罰汽車所有人最高7.2萬罰緩,若是偽變造他人車牌、肇事致人傷亡、偽造累犯,則可直接沒入車輛並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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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9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條文,若使用偽造、變造車牌,加重處罰汽車所有人最高7.2萬罰緩,若是偽變造他人車牌、肇事致人傷亡、偽造累犯,則可直接沒入車輛並銷毀。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