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偷拍少女內褲6年後再犯 法官批「不知悔改」判7月不得緩刑

台南男偷拍少女內褲6年後再犯 法官批「不知悔改」判7月不得緩刑
台南一名男子2024在超商偷拍未成年少女內褲,被店員發現後報警,法院查出該男子在2018年也曾拿手機偷拍,認為男子不知悔改再犯,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依法判有期徒刑7月,不得緩刑。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4-16 09:21:00 (7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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