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運動中心淋浴被性侵「覺得很正常」 變態男輕判緩刑

台北一名14歲少年到運動中心游泳,被51歲鍾姓男子在淋浴間侵犯,少年母親得知後,怒將鍾男告上法院,不過因為少年對性事懵懂,證稱「我不知道這是什麼事情」、「當下覺得很正常」等語,法官認為少年沒有反抗或呼救行為,難認鍾男有違反少年意願,且犯後已賠償並和少年達成和解,依鍾男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詳全文...》

台北一名14歲少年到運動中心游泳,被51歲鍾姓男子在淋浴間侵犯,少年母親得知後,怒將鍾男告上法院,不過因為少年對性事懵懂,證稱「我不知道這是什麼事情」、「當下覺得很正常」等語,法官認為少年沒有反抗或呼救行為,難認鍾男有違反少年意願,且犯後已賠償並和少年達成和解,依鍾男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