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須繳附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逾期除戶

依兩岸條例規定,為免同時具有兩岸戶籍情形,移民署已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3個月內繳附,逾期未補者可撤銷定居許可和除戶。 保障合法者權益 移民署8日強調,對於在台長住

媒體來源:聯合 - 2025-04-08 17:32:19 (8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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