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3天換5萬元報酬? 大學生慘被判刑2個月再罰1萬

大學生阿哲(化名)為了獲得5萬元報酬,竟將自己的提款卡及密碼交給詐騙集團成員使用,導致2名受害者遭騙7.5萬元。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判處阿哲有期徒刑2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 《詳全文...》

大學生阿哲(化名)為了獲得5萬元報酬,竟將自己的提款卡及密碼交給詐騙集團成員使用,導致2名受害者遭騙7.5萬元。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判處阿哲有期徒刑2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