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禁止刊登販售電子煙+加熱菸 桃園衛生局:最重罰100萬

網路禁止刊登販售電子煙+加熱菸 桃園衛生局:最重罰100萬
針對菸害防制法已於2023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各式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與其組合元件,桃園市衛生局提醒,為阻斷青少年取得電子煙、加熱菸品,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進行網路監測,自2023年3月22日起至今年2月28日止,總計計稽查逾3千次,共裁處違規案件54件,金額則多達1332萬元。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5-03-20 18:37:00 (8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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