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未禮讓挨罰怪行人站著不動 法官打臉:因為沒車要讓

駕駛小睿(化名)去年4月間開車行經桃園市一處路口,因未禮讓行人遭檢舉,挨罰6000元,但他堅稱自己有踩煞車大約4秒鐘,看到行人都沒有動,才緩速開過去,並非故意不禮讓。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檢視採證光碟內容之後,認為行人之所以不動,是因為經過的車輛都沒有暫停禮讓,最終裁定駁回小睿的告訴。 《詳全文...》

駕駛小睿(化名)去年4月間開車行經桃園市一處路口,因未禮讓行人遭檢舉,挨罰6000元,但他堅稱自己有踩煞車大約4秒鐘,看到行人都沒有動,才緩速開過去,並非故意不禮讓。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檢視採證光碟內容之後,認為行人之所以不動,是因為經過的車輛都沒有暫停禮讓,最終裁定駁回小睿的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