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打40通電話騷擾 高雄男1原因獲判不罰

男子阿鴻(化名)今年1月間因涉嫌敲擊房門、撥打電話騷擾受害人40餘次,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然而,橋頭地院法官認為,阿鴻敲門、打電話的行為雖然會讓受害人感覺不適,但尚不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的違序行為,因此裁定不罰。 《詳全文...》

男子阿鴻(化名)今年1月間因涉嫌敲擊房門、撥打電話騷擾受害人40餘次,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然而,橋頭地院法官認為,阿鴻敲門、打電話的行為雖然會讓受害人感覺不適,但尚不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的違序行為,因此裁定不罰。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