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71萬買地竟無法蓋房 大逆轉改判國產署要賠

高市曾姓商人標得三民區土地後,赫然發現是法定空地而無法建屋,要求國產署南區分署賠償371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定分署有疏失要賠。 原告曾男指出,2023年...…

媒體來源:自由 - 2025-02-13 21:05:42 (2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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