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法三讀 業者釀死傷可重判七年、未派人到場助救災重罰千萬

消防法修法三讀 業者釀死傷可重判七年、未派人到場助救災重罰千萬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擴大吹哨者條款適用範圍,並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要求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實驗室發生火災時,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平面配置圖、化學品配置等,並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若廠商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與七年刑責,若業者未派員到場協助救災,最重可處千萬罰鍰。 《詳全文...》

媒體來源:ETtoday - 2024-11-12 09:53:00 (1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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