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招待18人遊東莞「挺侯」一審判無罪 彰檢不服提上訴
和美蔡姓里長涉嫌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招攬18名里民及親屬,由鄭姓台商(退休員警)資助赴大陸接受招待,並允諾支持曾是員警的侯友宜,法官認為當時「侯柯配」、「柯侯配」尚在民意調查階段,無法證明有期約賄選行為,判蔡、鄭2人無罪、彰化地檢不服,認為有簡訊、微信往來可證實,今天提起上訴。 《詳全文...》
和美蔡姓里長涉嫌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招攬18名里民及親屬,由鄭姓台商(退休員警)資助赴大陸接受招待,並允諾支持曾是員警的侯友宜,法官認為當時「侯柯配」、「柯侯配」尚在民意調查階段,無法證明有期約賄選行為,判蔡、鄭2人無罪、彰化地檢不服,認為有簡訊、微信往來可證實,今天提起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