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修法 !4重點曝光 授權地方停徵電影、演場會等娛樂稅
行政院今(19日)院會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得停徵藝文活動與競技比賽,課稅項目之娛樂稅及調降部分課稅項目之法定稅率上限。對此,財政部說明4大修正重點,第一「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得狀況,停徵藝文、競技活動娛樂稅」、第二「以核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應課徵娛樂稅之課稅項目,修正以財政部公告方式辦理」、第三「參酌現行地方政府規定徵收率,調降部分課稅項目之法定稅率上限」、第四「配合地方制度法規定用詞,將徵收率及徵收細則報請財政部『核備』修正為『備查』」。 《詳全文...》
行政院今(19日)院會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得停徵藝文活動與競技比賽,課稅項目之娛樂稅及調降部分課稅項目之法定稅率上限。對此,財政部說明4大修正重點,第一「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得狀況,停徵藝文、競技活動娛樂稅」、第二「以核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應課徵娛樂稅之課稅項目,修正以財政部公告方式辦理」、第三「參酌現行地方政府規定徵收率,調降部分課稅項目之法定稅率上限」、第四「配合地方制度法規定用詞,將徵收率及徵收細則報請財政部『核備』修正為『備查』」。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