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停車格收費新制 9月起繳費期限縮短為14天

台中市民要注意了,過去停車繳費期限是30天,但自9月起調整規定停車費應於開單次日起14日內繳納,民眾在收到停車單後,須在14日內繳納,避免多支付工本費用。 交通局長葉昭甫...…

媒體來源:自由 - 2024-09-02 08:43:25 (1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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