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滅證恐遭加重判刑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海巡署東部分署安檢所邱姓上士、簡姓上兵駕車撞死人後肇事逃逸,還將巡邏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格式化,不僅涉犯過失致死、肇逃致死罪,還因滅證罪加一等,未來恐遭重判。 善邦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家豪表示,駕駛先把人撞死再逃逸,司法實務上認為是兩個犯罪行為,犯意不同,前者是過失、後者是故意,分…

媒體來源:自由 - 2024-08-31 05:30:00 (89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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