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打詐新四法」是應許!抑或是期許!

「執法」永遠落後「犯罪」一步!為何?因為犯罪總是在先,才有後來的偵查。「預防犯罪」若能有效「遏止犯罪」的話,則社會便不會有刑案的產生,我想這是舉世皆然也是普世定律! 自從90年代國內...…

媒體來源:自由 - 2024-08-30 16:30:00 (2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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